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对应,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(如优先分配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权)的股票。与普通股票相比较,优先股票的特点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。
1、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在发行之时就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,今后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如何变化,该股息率不变。
2、股息分派优先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,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前。
3、剩余资产分配优先当股份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进行清算时,在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上,优先股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,但排在普通股股东之前。
4、一般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。